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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及自治区公安厅《贯彻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细化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任务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提升鄂尔多斯市公安政务服务质效,不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公安机关,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书面申请并作出相应承诺后,窗口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的形式、补正的时限和超期补正的处理办法,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行政审批部门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减少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往返多次跑现象。目的是通过推行“容缺受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便民化,有效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第三条 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办理的依申请类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非即办类)。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政务服务事项外,经公示列入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适用容缺受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对政务服务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容缺内容。次要条件或材料,是指不影响部门进行行政审批审查的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证明,以及企业法人代表或申请人身份证明等。
2.企业资信证明、缴费证明,企业内部人员资格证书及内部配套管理的计划、方案、制度等。
3.需要多阶段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前一阶段办理时已经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
4.多个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依次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申请办理下一个政务服务事项时需提交的上一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
5.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认为符合规定可以容缺的材料。
6.其他不影响审查环节工作正常开展的申请材料。
对实行容缺受理制度的审批事项,申请人可自由选择是否按照容缺受理制度方式办理。
第五条 工作流程
1.部门预审。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公安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对申请相关的办理事项、申请材料和个人信用预审后,在所提交的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所提交的次要申请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需补正或撤换的,判定是否可容缺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2.申请承诺。申请人申请容缺受理的,应当提交《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委托办理容缺受理业务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明确授权。《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承诺的基本事实;②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③已经知晓政务服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④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⑤承诺补齐补正容缺受理材料的期限;⑥在未取得正式批准文件(证照)之前,不得开展相关生产经营等活动;⑦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
3.审批部门告知。申请人提交《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公安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容缺受理,制作《容缺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材料名称、补正形式、补正时限及超期补正的处理方式。
4.受理审批。对申请人提交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安政务服务部门受理后,即进入审批程序,并按照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流程进行办理。
5.材料补正。申请人可以通过邮政寄递和政务服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补正材料,补正时间以送达办证部门的时问为准。申请人承诺补正材料的补正时限不得超过办证服务部门办理该政务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补正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适当予以延期。
申请人承诺时限临近届满未补齐补正材料的,办证服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提醒;超过承诺时限仍未补齐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政务服务部门对该业务退件办结处理,并制作《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于7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申请材料一并退回。在6个月之内对申请人的同一申请事项不再适用容缺受理。申请人因不履行容缺受理承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业务办结。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容缺受理材料后,政务服务部门于承诺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意见,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第六条 容缺受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警种部门应当根据窗口办件遇到的实际情况,对已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材料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实时对办事指南进行更新。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365体育是哪个国家的_bt365博彩_365提款10万一般多久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见附件2附件2: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样本)
自然人填写:本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码: 。
法人(组织)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码: 。
申请办理 事项, 因 ,申请容缺受理。现就 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所作承诺是真实意思表示;
二、已经知晓 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四、在 年 月 日前补正下列材料:
(一)
(二)
(三)
五、承诺 事项在未能取得正式批准文件(证照)之前,不得开展相关生产经营等活动;
六、愿意承担失信产生的后果;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一式两份)
容缺受理通知书(样本)
容缺受理号:
:
年 月 日,我单位收到你(单位)申请办理 事项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你(单位)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基本审批条件具备。对照审批要求,仍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1.
2.
3.
请将上述材料在 年 月 日前补全,并以现场报送或邮寄受理窗口等方式补齐。到期无法补齐补正容缺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受理窗口作退件处理,并出具《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一式两份)
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样本)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办理 政务服务事项并作出相应承诺,我单位按照《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公安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受理号: ),因你(单位)在承诺补正时限内不能补齐补正容缺受理材料,现根据方案规定,我单位决定终止办理容缺受理的该项政务服务事项。
特此通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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