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敦促跨境赌博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答记者问
公安部2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敦促跨境赌博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等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李睿懿,最高 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廖进荣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加大对开设赌场犯罪处罚力度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调整了开设赌场罪的刑罚配置、增加了涉及组织跨境赌博的相关条款,如何理解这两个条款?人民法院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确保其在审判领域得到贯彻执行?
答:开设赌场犯罪行为已经严重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把开设赌场罪两个量刑幅度的切分点由三年调整为五年,表明加大了对开设赌场犯罪刑事处罚力度,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此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是专门针对跨境赌博犯罪而设立的一个新的条款,充分表明我国坚决打击跨境赌博犯罪的决心和态度。
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全面把握犯罪事实和证据基础上,准确认定开设赌场犯罪,从严从快惩处开设赌场犯罪;重点惩治赌场经营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管理人员或者从赌场获利人员以及赌厅、赌台的实际控制人员,赌博网站、应用程序的建立者、提供者、使用者,参与利润分成的出资者、管理人、代理人等。同时注重适用财产刑和追缴、没收等财产处置手段,最大限度剥夺犯罪分子再犯能力;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对投案自首,积极兑现从宽政策
问:检察机关如何对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进行认定?如何落实《通告》的有关内容?
答:关于投案自首的认定,检察机关需要重点把握三点:一是关于投案的时机。2021年4月30日之前,犯罪嫌疑人向我国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在对其处理上将依法体现从轻的精神。二是关于投案自首的认定。犯罪嫌疑人无论是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国境内的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均视为自动投案;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回国,可以委托境内亲友代为投案自首,或者以信函等方式向办案单位投案,之后主动回国到案,也按照自动投案给予相应的从宽处理政策。三是办案单位对于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受理。司法机关应当在第一时间受理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如果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案件,应当根据规定及时移交相关办案部门。
对于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将结合其犯罪事实、地位作用以及到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在办案中全面贯彻“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积极兑现从宽政策,对于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对于依法提起公诉的,将充分运用认罪认罚制度,对其提出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而对于那些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将毫不手软地依法予以惩处。
重拳出击,春节期间严打跨境赌博
问:春节临近,关于打击跨境赌博,公安机关有何工作安排?
答:有关数据显示,每年春节长假都是境外赌博集团对我招赌吸赌活动最为猖獗的一个时期,不仅造成我大量资金外流,还衍生绑架、勒索、涉黑涉恶等恶性犯罪,严重威胁我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破坏节日气氛。公安部高度重视、严阵以待,部署各地专项打击力量春节期间在岗在位,24小时待命出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对金主股东、从业人员、资金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平台、参赌人员和在逃人员的严打高压态势。同时,部署境外警务联络官24小时与驻在国警方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执法合作渠道严厉打击各类涉赌犯罪,切实斩断境外赌博集团对我公民招赌吸赌黑手。
希望广大群众要认清跨境赌博的骗人本质和严重危害,自觉抵制赴境外或在网上参赌,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跨境赌博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涉赌举报中心24小时接受举报(举报链接:http://dbjb.mps.gov.cn;举报邮箱:110@interpol.gov.cn;举报传真:010-66261404)。